在上海某五星級飯店任餐廳服務(wù)員的金風(化名)小姐,因在迎世博飯店培訓英語測試不達標,被飯店認定及存在其他多次違紀,一年內(nèi)累計過失達到10分遭辭退。不服辭退的她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飯店處罰,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支付各類加班工資5797.27元。8月10日,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由該飯店支付金風加班工資3009.63元;對金風其余之訴均不予支持。
2004年2月中旬,金風應(yīng)聘到該飯店擔任餐廳服務(wù)員一職。2008年2月18日,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17日。合同約定了金風月薪及加班后的薪酬處理方式,金風承諾收到合同附件的員工手冊,并予以認可。在員工手冊中記載:員工從第一次過失警告起的一年內(nèi)累計過失達到10分,將會導致辭退。還規(guī)定了各類過失,諸如未經(jīng)允許使用客人電梯,客用廁所員工等,一經(jīng)觸犯任何一條,都會予以扣分屬違紀,累計達到10分者即給予辭退。
2010年1月4日,因部門培訓世博知識,金風未能掌握多次教導未達標,飯店給予書面警告扣3分。同年11月3日因金風不通知部門領(lǐng)導擅自離開崗位及使用客人廁所,飯店又給予口頭警告扣1分。同年12月9日,金風因于2010年12月7日沒有參加培訓部組織的員工英語C級考試,欺騙上司;12月9日中午,上菜時白灼草蝦沒有按培訓標準配備蝦料,卻送食醋屬處事大意,飯店給予最后警告扣6分。上述飯店的警告及扣分通知書,均有金風本人簽名。
在2010年12月9日,金風書寫了一份檢查:本月觸犯飯店規(guī)則2起:1、12月7日英語C級考試,由于我背不出,領(lǐng)導問我有沒有報名。我當時一時緊張怕領(lǐng)導責備,脫口而出說報名了,還保證會去考試。其實當時我并沒有報名,也沒有考試。事后想想十分后悔,不該欺騙領(lǐng)導,更不該犯這樣的錯誤。只因當時想混過領(lǐng)導的責備,才這樣說的。2、今天中午客人點了一份白灼草蝦,按規(guī)定應(yīng)該跟蝦料,而我以為蝦料沒有(其實有的,只是我沒有看見)。想想總要上一份料,于是就拿醋代替,被領(lǐng)導看見幫我找到蝦料,其實我當時真的未看見。我工作上的失誤,還好被領(lǐng)導及時發(fā)現(xiàn),才避免更嚴重的后果。從這兩件事上,確實認識到我工作失職之處給領(lǐng)導帶來了麻煩。
同年12月23日,飯店以金風嚴重違紀,對金風予以辭退。12月29日,飯店出具了退工證明并將金風的檔案退回。
今年1月10日,不服飯店辭退的金風申請勞動仲裁,被裁決除飯店應(yīng)支付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6日期間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3009.63元外,對其余請求均不予支持。
4月19日,金風起訴到法院稱,飯店以未參加單位職工英語100句測試開除了她,曾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撤銷對她的辭退決定,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還提出要求支付加班工資及補償金計5797.27元。要求對飯店的辭退決定進行重審,給她改正錯誤的機會。
法庭上,該五星級飯店則稱因金風存在多次扣分情況,達到一年內(nèi)扣滿10分,依據(jù)飯店制度對她作出辭退符合規(guī)定,不同意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還稱飯店為迎接上海世博會,要求員工用英語熟練背誦上海世博知識小冊子,但金風經(jīng)2次培訓仍不能掌握,遂被扣3分。此外,金風還存在擅離崗位;使用客人女廁和欺騙領(lǐng)導不參加考試等違反員工手冊的行為,據(jù)此飯店作出辭退的決定。涉及金風主張加班工資,飯店實行的是加班審批制度,對2004年2月至2008年12月底的法定休假日加班不予認可;而對金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6日期間休假日加班沒有異議,確認加班為12天2小時,認可勞動仲裁委以現(xiàn)金方式給付。
法院認為,該五星級飯店員工手冊確認,員工從第一次過失警告起,一年內(nèi)累計過失分達到10分的,將會導致辭退規(guī)定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具有法律約束力。飯店按員工手冊對金風作出3次扣分的處理,直至對她作出辭退的決定,是飯店行使企業(yè)用工權(quán),金風要求確認飯店違反解除勞動合同,法院不予采信。涉及金風的加班費的主張,法院則采納勞動仲裁委的裁決決定,遂作出了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