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奉節(jié)縣農民陳茂國因不滿政府征地安置補償條件,在樹上搭建窩棚居住兩個多月,期間他用高音喇叭鼓動親屬和附近的村民攔車堵路,造成當?shù)亟煌ㄖ鞲傻蓝氯麛?shù)小時,百余輛機動車輛不能正常通行。重慶市奉節(jié)縣人民法院3日下午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陳茂國有期徒刑3年。
法院審理查明,因修建渝宜高速公路奉節(jié)縣城西連接道工程,奉節(jié)縣需拆遷朱衣鎮(zhèn)陳茂國等270余戶農房。隨后,絕大多數(shù)農戶均已與政府簽訂了補償安置協(xié)議并自愿拆遷后,陳茂國認為政府依據(jù)有關政策標準計算的39.2萬元現(xiàn)金補償費低,且政府提供的3套共27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未達到其要求,故拒絕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和自行拆遷。2008年12月26日,為確保屬于公共利益的重點工程順利實施,陳茂國的房屋被依法強制拆除。
2009年9月1日,不服拆遷的陳茂國攜帶磚頭、繩索、農藥、高音喇叭、擴音器等物,爬上處于在建高速公路連接道的一顆桉樹上搭建窩棚,并在此居住兩個多月。同年9月17日和10月25日,陳茂國打電話和用高音喇叭鼓動親屬和附近的村民攔車堵路,其妻沈正蘭等人迅速聚集到陳茂國所在桉樹旁邊的交通干道上,攔住車輛不準通行,隨后還不服從趕到現(xiàn)場維持交通秩序民警指揮,分別導致該主干道交通堵塞近一小時和近四個小時,百余輛機動車輛不能正常通行,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
在庭審中,陳茂國供述說,他的房子被拆了,補償沒有到位,他就在桉樹上搭建窩棚準備長時間居住,他在上面見有車隊經過就用喇叭喊話。2009年10月25日,他給村民冉貞松等人打電話讓其叫人去路上攔車,后來他的妻子與一些村民把車隊攔住,把公路阻斷了。陳茂國及其辯護人提出,陳茂國沒有聚眾和堵車的具體行為,其行為只是一般違法行為,不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法院審理認為,陳茂國自己和多名證人均證實其采取電話聯(lián)系或在樹上用喇叭喊話的方式,叫其親屬及附近村民攔堵車輛,被告人陳茂國雖然沒有下樹堵車的具體行為,但其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并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情節(jié)嚴重,系首要分子,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陳茂國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庭審結束后,該案審判長向媒體介紹了案件相關情況!案鶕(jù)刑法規(guī)定,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情節(jié)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痹摪笇徟虚L介紹說,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與行人在交通線路上安全順利通行的規(guī)則。本案中,陳茂國鼓動他人兩次造成奉節(jié)縣城至朱衣鎮(zhèn)的唯一公路交通堵塞,特別是2009年10月25日造成該路段無法正常通行近4小時,嚴重破壞交通秩序。根據(jù)被告人陳茂國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旁聽該案的重慶市人大代表唐波表示,位于三峽庫區(qū)的奉節(jié)縣至今尚未通一條高速公路,目前正在施工的渝宜高速公路通車后將使奉節(jié)到重慶主城的路程時間從7小時縮短到4小時,是百萬奉節(jié)群眾期盼已久的致富路。陳茂國采取極端方式向政府要價,阻礙公共道路的建設進程,損害了公共利益。陳茂國案說明,在法治社會中,公民實現(xiàn)個人利益,一定要把握好兩個“底線”,一是利益范圍的“底線”,個人利益要以法律確定的范圍為底線;二是利益實現(xiàn)的行為“底線”,追求利益實現(xiàn)要以合法的途徑和正當?shù)氖侄螢榈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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