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公布七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
作者:陳海發(fā) 冀天福 劉耀強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規(guī)范勞動市場秩序,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日向社會公布7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判決結果。
河南高院公布的7起案件判決結果:12月19日上午,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判決被告人劉全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7月3日,湯陰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有河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8月9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黃心四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9月10日滑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龐國立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10月12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劉冬梅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10月30日,焦作市解放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單位河南神州康達科技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王影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11月16日,駐馬店市驛城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蘭根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據(jù)介紹,河南法院已經第四次開展集中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活動,審結和執(zhí)結此類案件近9000件,為23000余名進城務工人員追回勞動報酬4億多元,有力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廣大農民工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19日上午,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從鄭州趕到駐馬店市,旁聽駐馬店驛城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的被告人劉全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庭審后,張立勇邀請參加旁聽的有關農民工、省人大代表、省政協(xié)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就如何為農民工討薪問題進行座談。座談中,張立勇認真聽取了大家對法院開展集中清理農民工案件活動的看法和建議。他強調,全省法院要進一步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要看到農民工拿不到工資背后給社會帶來的各種弊端和潛在的社會問題,帶著對農民工的深厚感情,為農民工撐腰,幫助他們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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